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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专项检查考核建立
新建建筑节能取得较大进展
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16日,建设部按照已实施两年的
建筑节能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了全国建筑节能检查考核。建设部副
部长仇保兴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大力倡导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等
方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新建建筑节能取得比较大的进展,第一
个原因就是考核制度基本上已经建立。可见,考核制度对建筑节能的发
展起着重要作用。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考核,是建设部贯彻国务院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对
地方落实国务院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的一种考核评价机制。此次共检查了
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7个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
能和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工作情况,并抽检了610个工程项目执行节
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检查结果显示,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四个直辖市总体推进情况较好,北京、天津两市还率先实施了65%的
节能标准。陕西、辽宁、湖北、四川、福建、青岛、沈阳、武汉、成
都、福州、深圳等省市建筑节能工作进展较好,建筑节能市场监管成果
较为显著,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成效明显。黑龙江、甘肃、江西、广
东、贵州、兰州、郑州、宁波、南昌、海口等省市也积极推进建筑节能
工作,但在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监管力度、管理体制等某些方面工作
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
从建设部获悉,本次全国建筑节能检查考核从节能目标的分解、政
策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行政监管是否到位、宣传培
训及能力建设、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实际工程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等七个
方面,制定了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指标。其具体检查内容为:一是政策
法规。包括贯彻落实建设部颁布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况,出台地
方性法规,制定地方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研究出台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
策;二是技术标准。包括制定建筑节能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地方实施细
则,建筑节能标准设计等,建筑节能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推广使用、
淘汰落后技术、产品情况;三是行政监管。包括成立建筑节能专门管理
机构,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及成果扩散,在
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监督管理;四是宣传培
训。包括结合节能宣传周在全社会宣传建筑节能工作,在新闻媒体上宣
传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及知识普及工作;五是工作成
效。包括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六是创新措施。包括
可在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管
理,建筑节能服务。
该检查采取专家考评与现场抽样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组由各地抽调
的建筑节能管理人员和设计院、审图中心的建筑节能技术专家等组成。
检查时,管理方面专家查验了受检部门制定的建筑节能相关文件资料,
并填写相应的建筑节能检查评分表。技术方面专家抽查建筑工程项目的
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填写相关检查表格。同时,检查组还深入到
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按照检查考核评分情况,确定了受检建设主管
部门推进建筑节能考核排序。
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检查考核得分排名中,北方地
区前三名的依次是陕西、辽宁、河南;过渡地区前三名依次是湖北、四
川、安徽;南方地区前三名依次是福建、河南、广西。
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检查考核得分排名中,北京、
天津并列第一,上海排名第三。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检查考核得
分排名中,北方地区青岛和沈阳并列第一,乌鲁木齐排名第三;过渡地
区前三名依次是武汉、成都、合肥;南方地区深圳和福州并列第一,厦
门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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